2005年7月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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鄞州 单位司机是“油耗子”
范宏雷

  贪心的司机陈某把原工作单位的货车加油卡偷盗出来,用卡加油后卖钱。近日,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至2005年4月3日,陈某用偷来的加油卡加得0#柴油共计7511升,价值26718万,销赃得款2万余元。